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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招生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招生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60号)


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招生及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招生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启动仪式已于2011年7月15日在田东职业技术学校成功举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人民政府和百川慈善基金会联合签订的合作备忘录精神,百川慈善基金会在百色开设“百川励志班”,计划三年招生1500名受助生,共投资1000万元。为确保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招生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模式
  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采用 “1+1+1”的培养模式,计划从2011-2015年累计招收培养1500名学生,被录取为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培养对象的学生第一年(2011年)在教育扶贫试点学校田东职业技术学校接受基础课程教育(2012、2013年计划扩大到百色职教中心、田东职业技术学校、平果县职业教育中心),第二年选择一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到南宁市国家重点示范职校(学校待定)接受专业实训课程教育,第三年百川慈善基金会所属会员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平台,成绩合格的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进入百川会员企业就业。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招生范围:户口在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等10个县(区)的学生。
  招收对象: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一)家庭经济困难。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区,移民库区、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和自然灾害多发区等特定区域内学生和属于贫困村“两项制度”识别出来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
  (二)愿意接受“1+1+1”教育扶贫模式。
  (三)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贫困学生助学金标准为2500元/年/人,每人连续资助两年,主要用于受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等补贴。另设500元/年/人的资金用于奖学金。
  资助金额和人数:(1)资助金额共1000万元(其中900万元属于学生资助费用,100万元属于百川慈善基金会行政、宣传费用);(2)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招生,每年原则上招收500人(如当年实际招收人数不足500人,剩余名额可延后使用),至2015年7月实施完成。
  四、招生工作安排
  报读学生由试点的10个县(区)教育、扶贫等部门按分配的名额推荐,由市教育局、百川慈善基金会和承担试点任务的职业学校具体负责遴选和确定录取名单。
  (一)7月20-30日,县(区)教育局负责做好组织本辖区学生的报名工作,指导学生填写《2011年百色市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报读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县(区)扶贫部门要同时做好贫困学生的审核、认定工作。
  (二)8月1-5日,县(区)教育局将学生申报表报到市教育局审核。
  (三)8月6-19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县(区)教育局按程序对列入培养对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市教育局确认录取名单,并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8月20-21日,县(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将受助学生送到田东职业技术学校报到。由学校进行入学测试(笔试和体检)后出具相关考试成绩。将条件符合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受助生资格,再根据个人志愿编入“百川励志班”各专业班级学习,最后录入广西中职生招生管理系统取得中职在校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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