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执法依据》的通告(2011修订)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13项)

  1、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许可(除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五条

  2、 测绘单位资质(乙、丙、丁级)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十七条;

  (4)《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四条

  3、 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4、 地图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4)《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5)《湖南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5、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三条

  6、 权限内集体建设用地许可(省国土资源厅承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五三十一条

  7、  临时占用基本农田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

  (3)《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8、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四条

  (4)《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10、 采矿权和采矿权转让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第十六条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

  (4)《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11、 探矿权和探矿权转让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第十二条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

  (4)《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

  12、 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省国土资源厅承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3)《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

  13、 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古生物化石处境许可

  法律依据: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二)行政处罚(共145项)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2、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3、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4、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5、 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