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选聘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律协五届常务理事会二次会议研究决定,本届理事会设置16个专业委员会。为鼓励更多律师参与协会工作,根据《重庆市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决定面向全市律师公开选聘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品行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协工作及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3、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或曾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学教学科研单位、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一项者:
①在某专业法律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发表过该领域法律专业文章;
②办理过某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行业知名度的案件(项目);
③在某专业领域获得过荣誉称号或奖励。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推荐和律师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每位律师可填报1至3个专业委员会。
3、需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必须打印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表格可下载(详见附件二)。
三、委员产生方式
1、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会长会同秘书处在报名或推荐人选中提名,报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副主任、委员人选由秘书处会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在推荐或报名的人选中提出建议名单,报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 业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超过30名,个别委员会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名额。
3、每位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
四、委员的基本义务
1、按时参加委员会活动,委员在一个年度内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或两次无故未完成本委员会布置的工作的,视其为自动退出该专业委员会。
2、委员不得在其日常使用的名片上印制有关某委员会委员或者主任、副主任等表示身份内容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