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会同安监、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3、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相结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要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相结合。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责任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予以典型曝光。三是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相结合。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四是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效率效能。
(三)以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等五项制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重大隐患要消除”的总体要求,以事故易发、多发的环节;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以及发生过死亡事故的企业为重点,要将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整改到位。
2、深化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为的整治力度。主要针对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及安全资金投入等方面开展整治。二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和压占、圈占天然气管线;灌装、使用不合格液化气钢瓶;违法违规存放钢瓶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三是结合季节特点和特殊时期的要求,开展“两节”、“两会”、开(复)工前、“五一”、“安全生产月”、“十一”和冬期施工期间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完善企业、区(县)、市三级监管平台,强化对企业危险源监控情况的监督,确保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率达到100%。
(四)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严格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强化监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甚至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