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对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围绕“一场两园十大工程”,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围绕农牧业资源综合开发与农牧业产业化,电解铝、人工晶体、锂盐、氯酸盐、工业硅和磁材的下游产品开发及循环生产技术的开发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及新产品的开发,中、藏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旅游景区、旅游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大宗物流和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六大领域,加大对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工业强州战略,加大对“4+X”工业园区建设和优势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保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对节能环保、高科技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热点行业和清理类项目要客观分析、区别情况、不搞“一刀切”。密切跟踪纳入国、省规划和全州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变化及投资决策情况,对符合政策导向和信贷条件的项目,适时开展辅导,督促项目业主采取多种方式做实项目资本金,完善有关审批手续,满足信贷条件,确保信贷资金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对接好。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业务创新力度,适时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风险管理方法,简化信贷手续,提高信贷额度,优化信贷服务,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注重资金安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对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实行同等贷款条件,建立正常贷款关系。合理解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困难问题,满足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积极培植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培训辅导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强信息和政策传递,开展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推进相互合作。
(五)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各县人民政府要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为目标,引导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支农服务领域,提高支农覆盖率。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要合理运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优惠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大对县域及农村信贷投入力度,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县域新吸收的存款原则上要用于当地,其他商业银行在县域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突出信贷支持重点,着力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探索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统筹城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增强金融惠农、强农的服务能力。加大对涉农企业,尤其是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农牧业经营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实施,积极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推广和完善农户联保贷款等业务,适当增加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创新还款方式,满足农牧民群众多元化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