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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度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度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考核情况的通报


市区各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促进定点单位稳定发展,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的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日常检查,并结合卫生、药监、物价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确定了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9年11月底,市区医保定点单位共有354家,其中定点医院50家、定点门诊医疗机构196家(含企业卫生所)、定点零售药店108家。随着苏州医保的全覆盖,全民参保已成为现实,医保各项工作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各定点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医保工作,将医保管理工作视作本单位发展的生命线,自觉执行和贯彻医保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据统计,1-12月,市区定点单位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858.41万人次,其中门诊848.1万人次,住院10.31万人次,零售配药243.31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共22.67亿元,其中,医院占74.08%,门诊医疗机构占11.38%,药店占10.51%,零星报销占4.01%,异地就医占0.02%。从考核检查的情况来看,2009年度定点单位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主动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长,正确处理医院效益和医保政策的矛盾是2009年各定点医院医保工作的主旋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使医保、医院和谐双赢已为各定点医院的共识。为此,各定点医院纷纷想方设法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来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苏大附一院早在2008年就制定了《医保病人大额费用管理办法》,对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医保病人通过临床科室到医保办公室层层动态把关,合理控制。今年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三合理”检查专家督导组,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两次检查,并根据“三合理”的标准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医保办公室及时反馈到临床科室,对控制大额医疗费用增长、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市立医院北区和东区今年制定了多项医保管理规定以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长,并组织专家对所有大费用病例进行论证和分析,另外通过加强内部考核,提高奖惩力度。市立医院东区将奖励制度落实到实处,今年对“三合理”执行规范,人均费用控制较好2个科室实行重奖,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医生把医保政策落实到实处。市立医院北区采取多种控制费用增长的有效手段将本院人均住院费用从上半年的12000元下降到9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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