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北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北政发〔20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北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北海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二、北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孙大光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廖德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尹刚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志远 副市长
陈玉玉 副市长
周原生 副市长
彭鸣达 副市长
委 员: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群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运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梁思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俊文 市政法委委员、市打私办主任
王铭枢 市卫生局局长
石 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绚 市工信委主任
林启发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余 轶 市民宗局局长
李 腾 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桂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标锡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柯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在清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德胜 市住建局副局长
卢永佳 市农业局局长
廖 新 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志宇 市卫生局副局长
聂邕坪 市工商局局长
沈祖亮 市质监局局长
李 军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振荣 市粮食局局长
李绍成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周宏禹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包能华 市法制办副主任
马洪生 北海海关副关长
唐电明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高 峰 市新闻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