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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三)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宣传我省“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各地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举措,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中旬到2011年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省普法办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12月4日举行全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场宣传活动;

  (二)举办省直单位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三)举行2011年省管干部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

  (四)开展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主题广场活动;

  (五)举行农村法制文艺巡回演出;

  (六)开展全省“‘12·4’律师进社区”专项活动;

  (七)集中开展“助推中小企业法律宣讲”活动;

  (八)开展首批全省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

  (九)命名第二批省级省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十)在省内主要媒体制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部署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顺利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周密部署、精心策划。要充分体现“六五”普法启动年的特点,以大创意、大策划、大手笔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要整合资源,大力加强省、市、县之间的互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对于省普法办牵头组织的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统一时间、统一形式、统一主题,形成活动声势,提高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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