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人社〔2011〕263号)
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七月九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季度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二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部署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筹划推进“三千人计划”:到2015年,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3000名,其中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1000名、港澳台及外籍创业人才1000名、国内高层次创业人才1000名。
二、就业创业工作
(二)继续巩固扩大充分就业。完成认定满两年的充分就业区县的复核,开展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示范样板活动。统筹就业创业政策,拟订促进就业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推进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工作,拟订驻宁部队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召开上半年度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工作相关会议,统计分析就业评估材料。
(三)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继续实施“创业金陵潮”系列创业主题活动,深化特色创业服务活动,组织评选优秀创业典型。完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实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操作办法》以及《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创业园等创业载体调研,出台统一创业园建设标准的文件。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毕业生与岗位对接专场招聘,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新疆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来宁岗位实习,以及高校毕业生村官选聘工作。启动2011年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完善毕业生见习政策,
(五)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拓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和手段,开展星级评估工作。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规范市场信息统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