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7月2日以来,我州普降大到暴雨,共引发地质灾害102处,土石方量达182.5万立方米,全州13县、64个乡镇、9.53万人受灾。其中,7月3日,茂县南新镇棉簇村发生重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鑫盐化工厂生产、办公设施设备严重受损,8人失去联系;汶川县银杏乡罗圈湾高家沟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国道213线近400米道路路基被冲毁。7月6日,理县朴头乡朴头村甲司口沟发生泥石流,国道317线被阻断,泥石流冲入杂谷脑河;小金县美沃乡头道桥村发生泥石流,18户农房被冲毁。据气象预测,我州强降水天气过程还将持续,局地出现暴雨、大暴雨的可能性大。特别是我州地处“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群山松动,防汛抗洪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务必把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作为当前防灾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以来,我州发生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再一次警示我们:只要切实做好了群众临灾避险转移,就能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反之,就将导致群众生命危险,防灾减灾工作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各县、州直各部门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突发、并发的特点,充分准备可能发生的灾害,正确估计抵御灾害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组织群众临灾避险转移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灾不发生群死群伤。
要加大“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增添措施,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点制定好安全转移路线、避灾场所、临时安置救助方案,狠抓安全转移群众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在灾害发生前,坚决有效地将危险地带群众提前转移到安全场所。(临灾避险安全转移的对象包括:受灾害威胁的村民、企业人员、学校师生、机关职工、工程施工人员、抢险救灾人员、旅客以及临时在当地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人员。)安全转移群众务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务必抓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一)加强灾害监测。要进一步排查洪涝、地质灾害隐患,落实排查责任,落实监测责任。对隐患点的监测要坚持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处灾害隐患点都至少有1名监测员。要认真落实定点定员、24小时监测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预警、早转移、早处置,牢牢掌握防灾减灾的主动权。为确保监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州政府按照每个乡(镇)2万元的标准,将监测经费紧急调拨到县,各县要按照不低于州级财政补助的标准,落实好监测工作补助,确保群测群防工作有人员、有设备、有措施、能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