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确保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目前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已达93.21%,达到创建要求。但利用较多的为一般废物,全市排放的工业危险废物近1万吨,潜在危险极大。因此,要抓紧筹建湖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管理中心,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管理。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能区混杂不清的矛盾日益突出,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工业企业污染问题、第三产业烟尘、油烟污染问题及交通、社会、施工噪声污染问题等等。因此,首先进行城市功能区的调整,对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工业企业予以搬迁;对炉窑限期改进除尘设备、提高除尘效率或改变燃料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对不符合要求小锅炉、小开水灶一律拆除,实施集中供热;对餐饮油烟污染进行联合执法,该停业的停业,该搬迁的搬迁,该治理的治理;对工业、交通、社会、施工等的噪声污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还市民清静。
(七)继续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
通过多年的综合整治,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基本达到创建要求,但还不稳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我市两个饮用水源地已经处在城市的包围之中,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有较大的难度,必须搬迁饮用水源地,实施长效保护。
(八)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确保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
影响我市空气污染指数的首要污染物是大气总悬浮颗粒物。要改变燃料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热、治理重点污染源,加强文明施工,减少交通和施工带来的二次扬尘污染。
(九)治理和控制噪声源;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化局等部门要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噪声的管理。
(十)市财政加大对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和快速应急反应能力的建设
针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在创模过程中必须完成十项骨干工程。
1.城市污水处理及截污工程。建设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湖州小梅污水处理厂及老城区生活污水管网的截污工程,铺设总长度50公里的污水管道,提高污水截污率、处理率和达标率。
2.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立区域集中式垃圾综合处理厂,并建设配套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现有垃圾处理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医疗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减少二次污染。
3.城市生活饮用水保护工程。搬迁现有饮用水源地,优化选择合适的饮用水源地,建设湖州饮用水集中工程,并向织里、南浔等地区供水;加强矿山综合整治,特别是西苕溪弁南段及其上游水冲石矿污染治理,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