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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省部属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各存1份。
附件2:
浙江省紧缺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业
(工种)
职业资格
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
培训
时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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