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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省部属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各存1份。

  附件2:
  浙江省紧缺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业

(工种)

职业资格

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

培训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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