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67号 2011年7月13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切实将林果产业培植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一)发展目标。从2011年开始,省级财政多渠道整合筹措资金,支持全省林果产业的发展。通过3-5年的扶持发展,完成苹果、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枣、杏、梨、桃、油橄榄、甜樱桃、银杏等12个特色优势林果树种优质高产基地建设,使全省林果总产量年增长13%,总产值年增长15%,项目区户均林果收入年增长16%以上,全省林果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优势林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扶持原则。
1.突出重点,支持优势产区和品种。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支持特色优势林果品种及其优势产区产业发展,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品种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促进形成林果产业的规模效益。
2.集中投入,支持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从解决影响和制约林果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入手,集中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良种苗木繁育、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攻关等七个关键环节,切实推进林果产业快速发展。
3.创新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以林果产业发展为平台,整合和统筹安排各类资金,通过直接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4.注重实效,严格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对项目县市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严格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分配挂钩,奖优罚劣,实现“问责”与“问效”的有机结合。
二、扶持重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