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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根据不同需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拓宽专业设置,逐年提高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探索实行毕业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双证”毕业生的培养模式。确保残疾学生高考升学率和高中班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市属学校要继续办好听力、智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开办视力残疾学生职业高中班。结合市场就业需求和残疾学生的特点,打造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体系品牌,建设和完善校内职业教育基地。加强对初中和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残疾学生以及成年残疾人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训练。教育、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要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利用社区培训机构、远程教育和智能教育体系等多种形式,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逐步形成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衔接、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六)加强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将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育管理体系进行整体规划。加强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特教班建设。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要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及其家长和教师提供指导与服务,成为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研究、指导和服务中心,定期委派教师和医务人员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确保随班就读质量。加快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在随班就读学生超过5人以上的中小学设立资源教室并配备资源教师,辐射区域内的随班就读学校。

  (七)推进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人口在 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区要按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学校。全力推动学校建设工程。新建学校要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合理确定校舍用地、建筑面积和功能场室,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基本要求。现有学校要对照标准,进一步优化功能场室和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

  二、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学生素质

  (八)开展有针对性的德育工作。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使残疾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身体心理素质、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进一步加强残疾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注重法制、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参与制定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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