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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0·8”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0·8”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湖政发[2005]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10·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行动迅速,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稳定第一,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到10月17日上午,积极稳妥地完成了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经研究,决定对在处置“10·8”道路交通事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湖州开发区公安分局

  湖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杨家埠派出所

  市民政局

  湖州殡仪馆

  市交通局

  市港航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中心医院

  解放军第九八医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白鹭迎宾馆

  白蘋洲饭店

  双力大厦

  潮音饭店

  航天大酒店

  新金桥大酒店

  得成宾馆

  二、先进个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徐惠康 陆新根 王建平 高根江

  吕 文 倪建平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王后明 许小月 任黎明 王定安

  杨建江

  市妇联:陆树霞

  市人事局:何杰明

  市农业局:李蓉儿

  市文广新局:芮坤泉

  市国土资源局:沈坤尧

  市发改委:李 跃

  市直机关工委:白和明

  市水利局:顾扣林

  市财政局:张松山

  市总工会:程美琴

  团市委:李延云

  市委老干部局:金 丹

  市民政局:陶荣学

  市经委:张永成 谭兆珍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齐心协力、携手共进的工作作风,落实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开拓进取,齐抓共管,为建设“平安湖州”、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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