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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7日)宣布失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9〕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全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全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的通知》(浙消联〔2009〕3号)的要求,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湖州”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对今年部署开展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漏补缺,狠抓工作落实,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对当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对明年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理清思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为明年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为“平安湖州”建设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奠定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2009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10年3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20日前)。各地结合本地区特点制订具体的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成立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查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2010年2月28日)。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强化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经济、技术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大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消防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10日)。认真总结,研究长效措施,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巩固清查结果。各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或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本地开展集中清查大行动情况总结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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