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委办〔2009〕24号 2009年11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商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性
(一)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加强工商联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二)把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工商联工作,主动给工商联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健全党委、政府研究工商联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和联系工商联工作的党政领导,切实承担起领导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制度;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有关重要内、外事活动。每年听取工商联工作汇报,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工商联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商联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对工作的指导,着力为工商联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工商联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是配强主要领导,并做好政治安排。工商联主席的政治安排应根据人选条件,与同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配备统筹考虑;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兼任。从工商联开展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帮助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适时确定、配好两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两区工商联办公机构。各级工商联积极筹建“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并落实日常工作经费。创造条件,从建设机制、土地征用、税费征缴、资金安排上积极支持工商联筹建商会大厦。
(四)努力形成发展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工商联事业发展合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乡镇(街道)商会开展工作。各级经济部门要积极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按规定积极做好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乡镇(街道)商会等商会组织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商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