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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村庄建设整治打造“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村庄建设整治打造“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的通知
(宁建村字[2011]760号)


各区县住建局:

  加强村庄建设整治,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文明乡村的迫切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走“生态文明南京特色”的镇村科学发展之路,在江苏“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实现“三个争第一”的有效途径。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南京行动纲要》(宁委发〔2010〕29号)和《关于学习推广桠溪经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决定》(宁委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整治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为总体目标,以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保护利用农村自然生态为重点,科学规划引导,完善资源配置,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实现城乡跨越发展,建设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不断深化村庄建设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改善,村庄设施配套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实现“生活舒适安康、设施配套完善、环境自然宜居、村容乡土特色、资源节约利用”,到2015年底,所有镇街村庄建设整治全覆盖,创建5个“江苏省节约型和特色村庄”、20个“江苏省康居示范村”、10个“市级康居特色村”和40个“市级康居示范村”。

  (一)注重规划先行,科学推进

  坚持“先规划、后整治”,按照镇街总体规划、镇村总体布局的要求,结合村庄空间现状及未来变化趋势,依照“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在此基础上细化、制订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同时注重保护原有自然风貌,彰显地域、文化、产业特色,实现村庄与自然环境、历史人文、产业发展的和谐相融、有机共生。

  (二)注重分批实施,连片推进

  首先,选择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窗口地带的村庄作为优先整治对象,连线推进,从快、从细进行整治,积极塑造特色,注重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为深入推进村庄建设整治做示范;其次,选择规模较大、基础设施较好、村民整治意愿较统一的村庄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扩大整治区域,连片推进,多出精品;再次,对其他村庄进行整治,实现全覆盖,为全面完成村庄建设整治任务收好尾。对非规划保留村庄,也要妥善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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