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防汛抢险队伍
成立东城区、县城中心区、西城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县直成立以县直机关工委武装部长朱福全为大队长的民兵抢险大队,队员200人;大杖子村、三杈榆树村、土坎子村、逃军山村、前庄村、河南村要分别成立以村主任为大队长的防汛抢险大队,每支抢险队伍不少于100人。各系统抢险队伍名单于7月底前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五、具体防汛方案
县城上游的“八一”水库、水泉沟水库、孟杖子河、南河、北沟河、拉马沟河、水泉沟河、店道子河统称“两库六河”,是县城区防汛的重要目标。为确保县城区安全度汛,特制定以下四个具体防洪方案:
(一)汛期当南河大坝水准尺水位达到1.2米时(流量每秒100立方米),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巡视人员上岗,检查大坝工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当大坝水位达到1.2-2.5米时(流量每秒约300立方米),除按第一方案进行外,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警报并通知抢险队伍上岗,抢救险工险段,县城祖山路以南住户做好避险准备,同时严密监视“两库六河”的水情变化。
(三)当大坝水位超过2.5米时,除按第二方案进行外,县城祖山路以南应避险的机关、住户转移到燕山路以北避险。“八一”水库、水泉沟水库水位距坝顶0.5米时,要及时通知下游居民到两侧安全地带避险。
(四)当“八一”水库或水泉沟水库出现险情时,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报警,所有抢险队伍上岗,听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调动,加固危险坝堤地段,确保县城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机关单位首先做好资料、档案、珍贵物品的转移,保证不丢失、不损毁。
六、抗洪抢险物资准备
县直各部门,县直抢险大队,大杖子村、三杈榆树村、土坎子村、逃军山村、前庄村、河南村抢险大队,东城区、县城中心区、西城区抢险领导小组在汛前应准备好临时用抢险物资,包括草袋、编织袋(县直各部门按在册职工人数,每人2-3条)、锹镐(每人1把)。各抢险大队及抢险大队长、总召集人在文件下发后,负责联系好挖掘机、铲车和运输车辆,遇到灾情和险情时能随叫随到。用于抢险的木桩、铅丝、斧、锯、草袋、编织袋、雨具等物资由水务部门备齐备足,存放于专门地点,登记造册,由专人看管。青龙镇政府责成四个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县城区编织袋(每户至少3-5条)并集中存放,由各村委会负责收集城区村编织袋并集中存放,以备抢险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