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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实施广西创新计划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实施广西创新计划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1〕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实施广西创新计划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贺州市实施广西创新计划方案
(2011-2015年)

  2011-2015年,是全面实施《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五年,也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贺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创新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桂政发〔201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基础、提能力、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我市“工业立贺、富民强市”战略以及“科技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工作要求,为把贺州建设成为“广西新兴工业城市、桂粤湘区域性交通枢纽、华南生态旅游名城、全国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在创新计划实施中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相结合。

  突出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县(区、管理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统筹兼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提供科技支撑。

  (三)坚持支撑发展与提升能力相结合。

  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同时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园区、基地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科技自身能力建设。

  (四)坚持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

  加强统一部署,密切部门间的工作联动协作和市、县(区、管理区)联动,促进科技资源和经济资源的优化集成,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创新的大格局。

  三、目标任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科技的需求,整合各类科技资源,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七大工程”,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全市GDP比重达到0.8%,拥有发明专利300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继续夯实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基础,促进自主创新能力上新台阶,科技进步水平大幅提高,循环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有突破性进展,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成效显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一)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升全市产业技术水平。以企业产品创新为核心,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开发工业新产品30个以上,引进开发工业先进技术20项以上。紧紧围绕电力、林产、矿业、电子、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新增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试点3家,新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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