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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1]40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玲(副市长)

  副组长:骆毓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万伦(市法制局局长)

  成 员:关举雄(市编委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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