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佛府办〔2011〕1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录
一、回顾与展望
(一)主要成就
(二)人口形势和主要挑战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人口发展综合决策能力
(二)健全人口公共服务体系
(三)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四)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五)积极推进人口文化建设
(六)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七)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
(八)加快拓展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领域
(九)做好人口与卫生相关事业的衔接
(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人口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三)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机制
(四)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全覆盖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客观要求,为明确今后五年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方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构想,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这一主线,促进全市人口总量均衡增长、素质全面提升,特编制本规划。
一、回顾与展望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就
1、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控制在“十一五”规划范围内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和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十一五”期末,全市居住半年以上人口592.67万,其中户籍人口373.22万,出生率10.37‰,自然增长率为4.88‰。“十一五”期间户籍人口年均出生率为9.78‰,年均自然增长率为4.69‰,均控制在规划预期目标内,多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全市户籍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由2006年的95.97%上升到2010年的97.11%,上升1.14个百分点;2006年全市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32%,2010年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85%。无论是户籍人口还是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均高于广东省总体平均水平。
2、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策外生育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各级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以开展创“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无政策外出生”(简称“两无”)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层级包干制度,把工作责任、动态检查、阶段预警、奖优罚劣等结合起来,形成“动态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工作格局。强化孕前型管理,及时掌握孕情动态,提供“三查一服务”(查环、查孕、查病及优质服务),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和政策外多孩出生,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户籍人口政策外怀孕率0.90%,政策外多孩率0.41%,2010年政策外怀孕率下降至0.80%,政策外多孩率下降至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