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南通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的批复》(苏编〔2011〕4号),设立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海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全市沿海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提出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组织制订沿海开发各项规划的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和相关规划的评估管理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市沿海开发各项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市沿海开发动态,制订沿海开发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沿海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沿海开发工作,指导沿海各县(市)区的沿海开发工作。
(四)组织沿海地区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沿海地区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编制沿海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推进沿海地区围垦、建港等各项基础研究工作,参与推进沿海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
(六)负责沿海岸线、风能、滩涂、海域等战略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统一管理,负责涉岸项目的联审会办,牵头组织沿海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的联合执法监管。
(七)参与市级沿海开发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承担沿海地区发展的宣传推介和投资促进工作。
(八)牵头推进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综合开发的各项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综合开发的各项基础研究及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推进通州湾(腰沙·冷家沙区域)的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