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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双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教育整改、依法查处的原则。要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贯穿于集中整治的全过程,主动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事先告知,热情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管理相对人或有关责任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对违法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予以严处。

  三、整治重点和标准

  针对当前建筑垃圾处置三大环节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

  (一)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建筑工地不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和临时环卫设施的,工地出入口道路不硬化、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身(轮)带泥上路的,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造成道路、大气扬尘污染的。通过整治,确保运输车辆整洁、密闭装载。

  (二)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运输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时间作业、不按规定的地点消纳、运输途中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污染道路以及有超载、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通过整治,确保运输车辆无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造成道路、大气扬尘污染的。通过整治,确保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规范有序。

  四、整治步骤和要求

  “双百日”集中整治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100天。

  (一)第一阶段从6月10日起至9月20日结束。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迅速消除源头管控、运输监管、终端处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为第二阶段整治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1.强化建筑工地管理。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城管、环保等部门组织对已开工的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和临时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完善工地管理;对申请建筑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现场必备条件组织联合勘察、验收把关。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重点对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措施和“三统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联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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