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双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双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南通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双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产生的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装潢垃圾,以下统称建筑垃圾)处置、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按照源头管理规范、运输车按章行驶、消纳点环保处理的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运输监管和消纳管理,全面提升市区建筑工地(含拆迁工地,以下统称建筑工地)管理质量,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目标。
二、集中整治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筑垃圾处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是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职责,必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才能取得整治成效。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管理,主要涉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各区和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和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原则。整治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要在全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提升,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建筑垃圾处置的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