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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气象信息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送村入户。
  (五)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
  编制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开展对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准备、组织体系等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气象保障
  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防范农业生产的长期气候风险。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切实增强保障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的气象服务能力。
  二、2011年建设方案
  (一)健全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
  1.编制县级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象部门要会同农林等有关部门开展水稻低温冷害、小麦冻害或棉花低温冷害、油菜冻害等农业气象灾害普查,进行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层政府合理开发利用当地农业气候资源,调整种植结构,促进当地农业的稳定发展。
  2.开展农用天气预报服务。针对水稻、小麦、棉花、油菜的播种、施肥、喷药、灌溉、收获、晾晒等关键农事活动,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蔬菜和水产养殖的农业气象条件调控,“三夏”和“三秋”等关键农事季节,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生产决策部门开展农用天气预报服务,指导农民科学安排农事活动,使农业生产由“靠天吃饭”逐步向“看天管理”转变。在“春管”、“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气象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查,实地指导农民抓住有利天气开展农业生产工作,保障春耕春管、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顺利进行。
  3.开展重大农业灾害监测、诊断、预警和服务。重点开展优质小麦、有机稻米、大棚设施蔬菜等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气象条件动态监测、农业气象灾害的预警和评估服务。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根据农业生产需求提供滚动专题气象服务;在灾害发展时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灾情,对农业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指导农民采取科学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建立特色种植、养殖品种生育期、病虫害和主要气象灾害指标,研究制订田间、养殖池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气象灾害防御对策建议,及时将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信息通过有效渠道传递到种植、养殖户手中。
  5.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站、小气候观测站、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地区暴雨监测点、土壤水分监测点、农田(林果)实景观测,实时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评估服务,提高防灾抗灾的针对性。在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点建立小气候观测系统,提高监测的针对性。每个县(市)、区年内确保添置一套人工影响天气设备,并积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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