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南通市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2011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南通市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
建设总体目标和2011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气象局与南通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合作协议及南通市气象局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署的共建合作协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现制订南通市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2011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积极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为南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加大农村气象监测站网密度,在沿江、沿海和雷电多发区建设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站,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立局地小气候自动监测站,对农业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作物生长气象条件进行跟踪监测、预警和评估。
(二)积极开展农业气象服务
结合全市农业产业布局,开展适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的专项气象服务。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研发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技术,提高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开展针对不同农事季节、不同作物的农用天气预报。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与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编制市级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和规范。
(三)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市、县两级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单位预案联动、信息联动、措施联动,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各行政村(社区)的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制度,逐步推进气象部门从以往单纯地提供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向气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并重转变。
(四)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