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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1年创业带动就业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南通市创业带动就业绩效考核评估细则

  一、组织领导体系(100分)

序号

内  容

分值

评 估 标 准

考 评 办 法

责任部门

1

创业促就业工作地位

20

摆上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查阅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出台的相关文件。有明确安排的得10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建立组织机构

20

成立了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挂帅,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人社部门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创建工作的专门机构,承担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查阅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相关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的得10分,工作制度健全的得5分,建立专门机构的得5分。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制定工作方案

20

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配套、步骤合理、分工明确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含办公室)或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查阅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印发工作方案的得20分,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得15分,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得10分。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社会力量参与

20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各相关协会等行业组织能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查阅各相关社团资料。每个社团参与得3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工商联

5

树立创业典型,营造社会创业氛围

20

组织开展宣传创业文化、弘扬创业精神的社会活动。按目标任务树立自主创业的典型人物。

查阅相关评选文件、典型材料和新闻宣传报道材料。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得10分,树立了1个典型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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