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科技金融外部评审专家库。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科技专家库和科技专家网上咨询工作平台,为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咨询服务。鼓励银行业机构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有表决权的科技专家,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约束机制。
(三)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誉星级评价体系。借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和经验,多渠道采集、整合企业信息,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发挥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开展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誉星级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搭建科技金融对接平台。加强科技项目与社会资本市场的广泛对接,着力构建覆盖全市、面向海内外的科技金融推荐平台。支持各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创新创业载体广泛开展科技金融或创业投资项目专题对接活动,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南通市科技金融服务网站建设,建立科技金融企业库、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金融机构及产品信息库、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及时发布科技金融政策、产品、活动和企业融资需求等相关信息,实现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搭建科技金融网上超市。
六、建立促进科技金融创新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等部门和开展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和科技金融服务等专门业务的单位参加,建立市科技金融创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推进和协调。各县(市)可参照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创造政策环境。
(二)建立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发挥各自优势,落实相应责任,加强对科技金融的对口工作指导和支持。市人行要建立科技贷款相关统计制度,对新增科技贷款量及年月均科技贷款余额实现动态管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针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各县(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点的稳步开展,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抓好监督考核。科技金融联席会议定期对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兑现政策、表彰奖励和指导创新实践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