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贸和外资科
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办理国外贷款项目税收减免;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调研;配合省引资办推进区域性投资合作;承担承接产业转移相关工作;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拟订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审批、核准、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
(七)农业财金科
负责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牧林业等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拟订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建议;负责转报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市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基础产业科
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核准或转报公路、铁路、水运、邮政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九)产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承办稀土和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清洁汽车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社会发展科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实施监督评估;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社会发展项目;承担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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