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可持续性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或转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拟订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五)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战略;审核和转报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市公路、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六)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审核转报、安排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平战结合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发改委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自贡市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综治维稳、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和实施国家、省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转报、安排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市重大项目平战结合具体事宜,安排战备动员经费和市级财政性资金;负责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科(自贡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