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八)组织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承办局党组开展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学习型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贡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4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自贡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调整为市商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市商务局与市发改委有关职责的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改委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改委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调整意见。市发改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3.境外投资管理。市发改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商务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
4.并购安全审查。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5.指导协调市内国家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指导协调市内国家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