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
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是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海南州高度重视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的养老问题,解除了后顾之忧。但是,还有部分人群因惧怕参保后取消低保和其它相关生活费而不愿意参保,至今未纳入参保范围。为切实解决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自2011年7月起,五年内各县在核定低保时对这部分人群领取的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并不取消现享受的低保待遇及其它各项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