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有关问题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有关问题的通知
(黄政〔2010〕11号)


尖扎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战略,加快实施州委全委会提出的“两大基地、一个公园”开发思路,依据省政府审批的坎布拉地区旅游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和(青编委〔2009〕26号)文确定的坎布拉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以下简称景区管理局)工作职责,实现对坎布拉景区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利用,现就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
  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加快坎布拉景区开发建设是贯彻落实州委全委会精神,有效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整合旅游资源,提升坎布拉景区,特别是我州旅游整体形象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务必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整体推进坎布拉景区经营管理体制转变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明确职责,尽快开展职能调整和相关移交工作
  根据《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黄南藏族自治州坎布拉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的批复》(青编委发〔2009〕26号)确定的景区管理局主要职责、职能调整等相关事宜,涉及坎布拉景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旅游开发和经营、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责均由景区管理局负责。由尖扎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开展职能调整和交接工作。须向景区管理局移交的具体内容是:
  (一)由尖扎县政府负责对涉及坎布拉景区旅游管理及经营开发建设中制发的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登记、清理、移交等相关事宜。
  (二)由尖扎县国土资源、县林业环保局承担的景区自然保护及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方面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等职能。并移交涉及以上职能职权调整方面的所有规划文本、审报审批文件,各类规划建设审批核准文件、合同、协议等文档资料,及景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划拨、出让、租赁等文件、合同、协议等资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