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发〔201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
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的精神,为推进我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及创建工作,争取我市列入全国第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经市委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分管副市长
成员由市委分管政策研究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城乡数字化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信用办、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兴宁区政府、江南区政府、青秀区政府、西乡塘区政府、邕宁区政府、良庆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南宁-东盟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