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通知
(南府发〔20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通知》(桂政发〔2011〕32号)精神,从2011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快推进统计调查体系改革,全面实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四大工程”建设。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统计“四大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统计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完整、系统的统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全面准确反映我市科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职责和重大使命。目前,我市的统计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统计“四大工程”是在现有体制条件下破解统计工作难题,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最直接、最有效、最根本的举措。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是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实施“四大工程”,更加全面准确掌握县(区)、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掌握各个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有效利用各方面数据资源,实现共建共享,避免重统漏统现象发生,从而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对于科学监测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实施进程,全面准确反映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丰硕成果,正确认识市情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是提高宏观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及时监测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把握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准确、更加完整、更加及时的统计信息,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实施统计“四大工程”,是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通过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将极大地改善统计基础条件,提升统计现代化水平。促进统计工作更加规范,业务流程更加完善,调查制度更加科学,从而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础和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