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津工商法字〔2011〕15号)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际,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普法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为导向,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加强学习型工商机关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