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研究草拟全市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畜禽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开展畜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
(九)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定)材料的审核、上报及监管工作;负责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十)负责国家、省、市扶持畜牧业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指导协调畜牧业科技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指导畜牧业协会、畜牧兽医学会、饲料协会工作。
(十二)受委托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畜牧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畜牧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财政安排资金预决算的编报和畜牧事业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及有关资金的收缴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的收支管理。
(二)生产科教科(自贡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生产、种畜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畜牧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兽医项目的立项审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商品基地规划和畜禽良种登记、管理及优良畜禽品种的推广工作;组织全市畜牧兽医科技协作、技术推广、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科技成果的评审、转化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科技培训、管理、教育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协会和畜牧兽医学会工作。
(三)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牵头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畜禽投入品的可追溯制度;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等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畜禽及畜禽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建设发展工作;预测并发布畜禽及畜禽产品和畜牧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畜产品销售和流通;指导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制定有关畜禽产品流通政策措施;负责畜牧业产业化、专合组织、畜产品安全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