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1〕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自贡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23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设立自贡市体育局(简称市体育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和监督区县体育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性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四)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完成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下达的体育竞赛任务。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五)制定市级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和指导工作。制定全市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参与指导全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场馆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市体育场馆与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全市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