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继续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农民购置农机具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机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3. 农资综合补贴项目。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通过农民补贴网直接将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粮食局,农发行广西分行。
4. 农村“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指导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村民筹资投劳建设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由农民群众通过“一事一议”自行议定。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八)强基惠农工程。
1. 桂中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治理示范项目(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13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20亿元。继续加快推进143个土地整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南宁市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
2.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0.34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5.5亿元。加快推进70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9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有关项目县人民政府,各级水利、农业、科技等部门。
3.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第一、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促进稳粮增收。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农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1.17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3亿元。加快推进农村屯级道路建设,解决农民行路难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水库移民管理局。
(九)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
下半年筹措资金0.623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18.5亿元。解决300万人饮水安全困难问题,继续实施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大会战。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十)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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