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2011年下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自治区医改办、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艾滋病防治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1.2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2.2亿元。继续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5. 地中海贫血疾病防治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0.29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1.4亿元。实施地中海贫血疾病防治工程,降低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6. 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5.42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6.3亿元。支持全区7000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支持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牵头单位:自治区医改办、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7. 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建设项目。为全区3000个村人口计生健康室配备基本设备及为新家庭文化屋配备图书、音像制品、书架等,支持全区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二)社会保障惠民工程。

  1.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项目。下半年继续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险人数再增加0.39万人,全年参险人数达到466万人。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4.24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12亿元。将开展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由2010年的27个县(市、区)扩大到2011年的全区40%县(市、区)。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3.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提高自治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2011年,自治区对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0元,对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对边境0-3公里范围的行政村农村居民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65元,对符合条件的边境0-3公里范围的行政村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发放口粮补助50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