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2011年下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2011年下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做好2011年下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进一步做好2011年下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号),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共包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安居、教育等10大类37个子项目,涉及31个部门。从上半年实施情况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为民办实事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根据全区年中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按照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更有力措施,把为民办实事这项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任务。

  一、下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一)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

  1.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项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11.11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76亿元。确保2011年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半年筹措资金3.06亿元,全年共筹措资金12亿元。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标准由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