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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溥仁寺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溥仁寺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冀文物发〔2011〕171号)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溥仁寺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告》(承市文物安[2011]93号)收悉。经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第二次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细化和补充等工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二、依法公开招标,选定具有规定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施工组织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文物安全,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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