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防城港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区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75号)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一、加快实施大板结构住房改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全区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工作精神,加快实施我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确保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通过集约节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增加中低价位普通住房供应,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基本原则:实施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二、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实施步骤
  从2011年起,力争用4 年时间完成我市大板结构住房的改造。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7月-8月)。
  由市房改办牵头,市住建委、市机关事务局、防城港务集团配合,对市本级(渔万半岛)大板结构住房开展调查摸底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调查摸底。港口区政府负责企沙半岛,防城区政府、上思县政府和东兴市政府负责各辖区大板结构住房调查摸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开展工作,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普查情况汇总到市房改办。
  (二)启动改造阶段(2011年8月-2012年6月)。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2011年9月)
  县(市、区)要加大对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工作宣传力度,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经济实体参与我市大板结构住房改造,提高改造住房的档次和品位。
  2.落实改造项目(2011年9月-2011年10月)
  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县(市、区)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房屋危险大、住户迫切要求改造的大板结构住房,首先抓紧实施改造。市房改办要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抓好防城港务集团大板结构住房改造项目,通过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改造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