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2009年良种公猪补贴资金发放有关问题的批复
(昌府办函[2010]20号)
县畜牧兽医局:
你局《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09年良种公猪补贴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昌牧[2010]2号)收悉。经县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昌江黎族自治县2009年良种公猪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并以你局名义印发。
二、全县2009年良种公猪补贴资金总额3.5万元,补贴良种公猪总数92头,补贴标准200元/头。
三、你局负责全县良种公猪补贴的统计核实和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补贴发放监督工作由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