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全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观念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城市居民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显著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
(三)公共体育设施明显改善。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100%的市和城区、50%以上的县(市)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以及100%的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合理布局、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网络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不断丰富。积极开展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网球、田径、游泳等覆盖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踢毽、门球、气排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日益健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力争全部市、县(市、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及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并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6万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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