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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三)青少年体育竞赛。进一步完善市青少年比赛的组织和管理,积极推进赛制改革创新,科学设置运动项目,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比赛的杠杆带动作用。组织举办好全市中学生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5个项目的联赛和四年一届的全市运动会,加大青少年体育比赛投入,改善参赛条件,提高办赛水平。县(市、区)组织举办好以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为主要项目的小学生运动会和相关体育联赛,并积极组队参加市运会,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县(市、区)年度同项目各类竞赛活动原则上合并进行。学校每年组织举办春秋两季学生运动会和多种形式的体育单项竞赛。积极承办省以上青少年体育比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竞赛品牌。

  三、政策措施

  (一)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坚持“以课程为中心、面向全体、全员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并将其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体育活动和竞赛,鼓励学生课余时间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努力营造“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体育氛围;要创新学生体育活动模式,突出普及性、趣味性、合作性、参与性,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逐步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2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建立完善阳光体育运动技能指导性标准体系,引导学生科学锻炼、自主发展;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体育锻炼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平台,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强化过程性管理和分析使用,科学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各类学校要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列入工作计划,纳入发展性评价,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在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时,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综合利用;要认真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进一步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对学校体育器材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面积达标、数量足够、符合标准的各类体育运动场地,着力解决学校无田径场或场地过小、篮排足和乒乓球场地不足等问题,满足青少年体育锻炼需要;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确保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师生开放;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青少年学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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