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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卫生部门负责)。按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面向农村销售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风险监测力度,逐步了解并掌握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的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评估预警,为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饮食提供依据。
  三、工作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为期4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1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展开、有序推进。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1年9月11日-11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生产经营底数,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档案和诚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督导总结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20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求,制定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办法,对方案确定的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逐一进行量化、细化,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分片督导,督导结果予以通报。各县区、各有关成员单位也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尤其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和手段,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政权和经济组织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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