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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2015年张家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2015年张家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张家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2011-2015年张家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河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11〕13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目标任务,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四类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全力打造“强市名城”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针对性。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和内容,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大幅度提升公务员素质,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2.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增强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适应职业发展和公务员能力提升需要,突出培训特点,规范培训流程,增强培训实效性,强化培训质量评估,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3.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高统筹性。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的问题,重点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要求,对公务员依法进行有计划的分级分类培训,促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培训类别和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发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4.依法培训,开拓创新,增进科学性。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培训工作。遵循培训规律和公务员成长规律,推进培训理论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和培训方法创新,实现培训科学发展,增强培训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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