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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政办字[2011]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办字〔2011〕62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工作开展,同意启用“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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